恒大地产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被罚5万元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3月23日 A5 版)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恒大地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在《国际旅游岛商报》上发布内容为“海南恒大御景湾,首付2万元,送家私高达3万元”的房地产广告,于2015年10月16日在《海南日报》上发布内容为“恒大海口湾,购房送家私、高达20万元”的房地产广告。该公司在以上两个广告中宣传购房“送3万元家私”和“送20万元家私”的内容里未能准确、清楚地明示所附带赠送的3万元家私和20万元家私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方式。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工商局认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5万元。

□青 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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