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眼金睛”识破“猫腻”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4月06日 A2 版)

  “实在没想到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不光检查中文标签,而且会对照原版英文,还都看懂了。”刘某一脸后悔,对于自己为牟取利益,将进口食品假冒成保健品一事供认不讳。日前,浙江省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该县泗安镇一家副食店检查时,查处一起销售假冒进口保健品的违法案件。
  案发当日,执法人员在该镇振兴大道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家副食店正在售卖进口乳清蛋白质粉,遂要求店家出示相关证明。副食店负责人刘某很快拿出了进口卫生证书及原产地证明等材料。执法人员逐一检查证书和商品标签,未发现问题。
  正当执法人员离开该店时,另一名执法人员钟保乐看见刘某在执法人员转身要离开时似乎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遂起了疑心。于是,钟保乐要求再次对该店进行检查,刘某立刻紧张起来。这一回,执法人员果然发现,蛋白质粉所贴中文标签内容与英文内容不符,且中文打印的部分文字款式与商品整体风格明显不协调。
  “中文标签说明书上写着,该产品富含免疫球蛋白、乳铁蛋白以及各种必需氨基酸、维生素,能有效增强人体免疫力,降低血脂含量,减少‘三高’风险。但是,在英文标签上仅注明含有较高蛋白质,易吸收,并无其他疗效。”钟保乐指着对应英文对刘某说,“而且,在外包装上也找不到保健食品应标识的‘小蓝帽’和进口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
  经进一步追查,刘某终于交代,该批蛋白粉是其通过网络订购的,卖家是他在境外的一个朋友。当时订购的确实只是食品而非保健品,是自己听说进口保健品好卖、有赚头,所以才托人在原有中文内容上再打印了很多“疗效”文字。
  由于刘某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将货架上的12包乳清蛋白质粉依法查扣,并对刘某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孙建新 沈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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