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信用监管评价报告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的实践和思考

——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为例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4月12日 A3 版)

  阅读提示
  融资难是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因,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是,以财务报表为核心的传统信用评价模式对财报信息不完整、信用积累和抵押资源不充足的中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难以进行有效的评价。
  针对这一问题,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率先尝试在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中应用信用报告,把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出具的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作为融资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以此降低授信风险,缓解融资难题。
  据统计,一年内江北区73家民营企业和76家个体工商户应用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成功融资9735万元,实现了中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互利共赢。目前,该做法得到了宁波市发改委的认同,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项目将在全市推广。
  试点过程中,由于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的全面性、准确性欠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报告在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业务中的应用推广。
  本文以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应用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的实践为切入点,深入剖析了上述做法的积极效应和存在问题,并提出具体建议。

实践经验
  搭建平台,找准工作切入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以私个协会为依托,通过政银合作的模式,将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应用到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业务中。
  一是签订政企合作协议。区私个协会与区信用联社签署合作协议和合作方案,以区私个协会与区信用联社为合作主体,以全区29197户中小微企业为服务对象,构筑银企合作机制和融资平台。
  二是确立信用贷款模式。根据协议,由区私个协会初审推荐,区信用联社向符合贷款条件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原则上,私营企业信用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以内,个体工商户一年内贷款额度一般是1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是严格贷款审查形式。区私个协会设专门机构,派专人对申请区信用联社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的企业进行严格审核,综合梳理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状况、税金缴纳情况等多方面信息,筑好贷款前的第一道“防线”。
  全面审查,抓住关键点。在贷款企业审查推荐过程中,江北区市场监管局通过信用管理系统,运用市场监管过程中形成的信用数据,对申请贷款企业进行全面审查。同时,系统自动生成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作为信用贷款的重要依据,与贷款申请材料同时递交市区信用联社审查。一是系统综述信用情况。运用信用管理系统,通过系统采集和人工录入两种方式,对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年度申报、奖励评定过程中产生和获取的监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信用综述,具体包括企业近三年基本情况、资格资质财务状况、被消费者投诉记录、不履行合同记录、法定代表人失信记录等23项内容,实现对授信企业的全面审查。二是提供信用等级评价。在综合分析企业信用状况的基础上,系统根据一定标准,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评分,并评定信用等级。目前,全区共有信用AAA级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下同)10家,AA级71家,A级12942家,B级10家,B级以下11家。三是实行信用一票否决。将企业工商信用等级A级(含A级)以上企业作为企业申请贷款的标准,对信用等级B级以下(包括B级)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自推行以来,已有2家企业因为信用等级B级未获得市区信用联社授信。
  后续帮扶,突出结合点。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业务应用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后,部分企业因失信受到了贷款限制。针对企业信用修复的需求,江北区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信用提示,指导企业进行信用数据修复、信用等级提升,进一步深化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在中小微企业贷款中的应用。
  一是推行信用提示。通过系统分析企业近三年来的信用变动情况,作出信用稳定或信用波动提示,其中信用波动主要表现为信用降级。信用波动企业是重点提示对象。
  二是提出信用建议。对A级以上企业进行行政建议,引导企业申请认定驰著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注重信用资产积累,提升信用等级。
  三是制定信用修复规程。制定《企业信用修复操作规程》,当企业因非主观故意因素,致使工商企业信用监管评价等级降低时,可以通过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重建信用,并在达到一定条件以及履行相关程序后,消除违法失信行为对企业信用监管评价等级的影响。现已有2家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其中1家企业获得了信用贷款推荐。

现实困境
  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全面性有待提高。相比以财务报表为核心的传统信用评价模式,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更能综合反映中小微企业的信用状况。但是,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是以市场监管信息为主,并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其有效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从目前应用情况看,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为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但尚不能作为唯一的标准。
  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应用面有待扩展。江北区的试点工作建立在地方私个协会与信用联社合作的基础之上,依靠政府和社会团体的推动才得以运行,同时也仅限于向江北区信用联社申请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应用面较窄。由于自身的缺陷以及宣传不足,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并未在各金融机构中普遍应用,进一步推广存在难度。
  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的推广应用有赖于信贷业务流程的优化和再造。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是在综合分析比对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过程中获取和产生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上,依据省工商部门的评价模型形成的。从江北区情况看,信用等级为B级以下(包括B级)的多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企业。但由于目前信用监管尚处于探索阶段,信用采集项目是否全面、信用评估标准设置是否合理都有待实践的考量。现阶段,把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作为授信放贷的决策依据,甚至对信用B级企业实行一票否决的做法是否合理值得商榷。在信用贷款业务中推广应用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仍需要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和信贷风险特征,对信贷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再造,才能有效控制风险,提高信贷审批效率,促使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在融资中发挥优势作用。

对策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在政府主导、协会推动下,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的宣传,提高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的知晓率,为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在金融贷款中的应用打好基础。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化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的公开和共享,加强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数据的分析和利用,使金融机构能够共享信用数据。此外,要在金融机构中推广试点的做法和经验,运用市场机制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开展协同共治。目前,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仅有市场监管部门的信用数据,应进一步整合税务、环保等部门的监管信息,运用大数据技术,对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更为系统的表述和更加准确的评价,提高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的应用水平,使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业务应用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的做法更具有可复制、可推广性。
  推进监管工作,提高应用的有效性。推广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业务应用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的关键在于信用监管工作的深化。就市场监管部门而言,要根据经济环境、市场状况和企业的风险特征,不断完善信用管理系统,改进信用评估模型,及时录入监管信息,定期公开信用数据,保证企业信用监管评价报告的有效性;就中小微企业而言,要加强信用管理,注重信用积累,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就金融机构而言,要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和信贷风险特征,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帮助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 余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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