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部署商品质量抽检工作
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日前制定2016年自治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计划。
针对影响国计民生、关系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质量问题投诉或曝光较多的重要商品,该局明确了自治区统一计划抽检商品品种25个,抽检样本1805个。自治区工商局负责委托承检单位、制定抽检实施方案、受理复检申请、发布抽检结果、支付抽检费用等事项。盟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会同自治区工商局委托的承检单位抽样人员抽取样本、向被抽检人送达抽检结果和抽检结果后续处理。各盟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确保完成自治区抽检计划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专项整治行动,自主开展商品质量抽检或者配合执法办案进行商品质量抽检。
自治区工商局要求盟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行抽检办法,抽检所需检验用样品按被抽检的经营者进货价格购买,费用由自治区工商局在专项抽检经费预算中列支;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抽检结果的运用,严厉查办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案件;将经营者的处罚情况及时记入经营者信用档案,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切实发挥信用约束对违法经营者的惩戒作用。
□张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