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打假护“福娃”
2016年3月31日刚刚上班,地处湖北省监利县的福娃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总监邓科一行三人急匆匆赶到监利县工商局新沟工商所反映,福娃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商在湖南省株洲市一个农贸市场内发现部分商家在销售仿冒的福娃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福娃牌大米,导致近几个月公司在湖南市场的福娃牌大米销量明显下降,为防止仿冒大米流向更多区域,最大限度减少福娃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希望工商部门能够及时帮助企业维权。
企业的诉求就是命令,维护企业权益是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接到该公司的投诉后,监利县工商局迅速行动,在分管副局长挂帅,局长王小垓的迅速协调下,商广科、新沟工商所抽调专人组成小组指导福娃集团有限公司准备申诉材料,新沟工商所所长刘红军则带队赴湖南省指导福娃集团有限公司展开商标维权行动。
3月31日晚10时,刘红军一行到达株洲,并在第一时间联系到该公司代理商,对已经取样的假冒福娃牌大米进行了仔细的甄别,在确定为假冒的福娃牌大米后又对第二天的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夜深了,带队的刘红军所长并没有休息,他再一次检查了申诉维权所需的材料和证据,反复思考了第二天的行动计划。
4月1日早上7时30分,刘红军一行兵分两路开始行动——一队指导企业人员深入附近农贸市场调查了解情况,另一队持介绍信到株洲市工商局芦淞分局进行协调对接。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我们会积极配合你们。”
听罢新沟工商所的来意介绍,株洲市工商局芦淞分局作出明确表示,并在当即指派该局商广科负责人负责此次行动的同时,将情况通报了管辖该市场的建设工商所,使其得以迅速掌握有关详细情况。
当天中午,刘红军一行顾不上休息,约见了农贸市场负责人,负责人表示坚决配合工商部门开展行动。由于行动前对该市场销售假冒福娃牌大米的商户进行摸排等工作做得扎实充分,因而行动非常顺利,株洲市芦淞分局依法对仓库中尚未销售货值5000余元的假冒福娃牌大米79包,进行了扣押。
“原以为异地打假不易,没想到工商部门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从材料准备到扣押该批假冒大米都十分给力,不愧为企业的‘保护神’”。行动结束后,福娃集团有限公司深有感触地说。
监利县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县工商局还将积极与“福娃”等重点企业联系,定期走访,收集企业维权诉求,探索建立打假维权协作联动机制和维权联络员制度,加强执法力度,维护辖区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发展、企业开拓市场营造良好环境。
□张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