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防线不能弃守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5月12日 A5 版)

  生活中,很多人讨厌硫黄这种化学物质,特别是那股难闻的气味。然而,有人讨厌却有人喜欢——有人就爱用硫黄来熏蒸某类特殊植物的果实和根茎。
  若干年前,笔者曾在宁夏亲眼见有人用硫黄熏蒸枸杞,熏蒸过的枸杞颗粒饱满,卖相好,价格高。近日,笔者看到报道说有人又用硫黄熏蒸浙贝母,熏蒸过的贝母同样品相好,耐贮存,一样多卖钱。可是,用熏蒸过的贝母为原料制作的止咳药被检出了硫黄成分——5种送检止咳药中,100克成品药最高的竟然含有0.6克硫黄(即千分之六的比例),最少的也有0.1克硫黄,这着实让人吃惊。
  对人体来说,硫黄可不是什么好东西。据了解,二氧化硫是有毒化学物质,长期接触、食用二氧化硫残留的中药材,会令人产生呕吐、腹泻、恶心等症状,严重的会危害肝脏、肾脏,还会引起慢性中毒如慢性鼻炎、咽炎、支气管炎以及支气管哮喘、肺气肿等,还可能提高肺癌的患病率。这些含二氧化硫的止咳药喝多了,身体健康可能就悬了。
  既然有毒有害,这些商品为何还在叫卖呢?原来,国家并没有相关标准,所以难以认定其有毒有害。当然,国家虽然没有成品药硫黄含量检测标准,但对硫黄这玩意儿还是处处设防的。
  我国《药典》(2000年版)规定,除山药外其他所有中药材原药不能用硫黄熏蒸或浸泡;2005年版《中国药典》删除了一些药材在加工中使用硫黄薰蒸的方法,并逐步开始禁止将硫黄熏蒸法用于漂白、增艳和防虫。2013年发布的《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中,则首次规定了中药材及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超限的中药材及饮片将以劣药论处,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看来,我国对硫黄作为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和中药材及其饮片中的残留量均作了明确限制,但成品药品的硫黄含量标准仍是空白。也就是说,虽然处处设防,唯独没有设立成品药硫黄含量检测这一关。这是为什么呢?疏忽了?不知道,也不好猜测。如此一来,生了病的你我只能先忍一忍,止咳药照吃,先把眼前的病搞定再说。
  为保护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自然要设立多道防线。第一道防线很重要,最后一道防线更重要,千万不能弃守。

□喻山澜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