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个依托”打造放心消费新高地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5月12日 A5 版)

  近年来,河北省工商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依托政府力量完善消费维权组织建设,依托社会力量加强消费维权体系建设,依托创新力量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依托政府力量完善消费维权组织建设
  建立政府层面组织机制。河北省成立了省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领导小组,主管省长任组长,省委宣传部、省人大财经委、省法制办等2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小组每年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以及新闻发布会,研究消费维权重点工作,通报消费维权成果。由此,消费维权工作实现了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参与的良好局面。
  推动消费维权地方立法和制度建设。该局积极推动本地立法修改工作,《河北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修订工作已经纳入省政府立法规划。同时,该局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新《消法》实施一周年执法检查工作,推动相关配套法规规章落实到位;制定下发了《2015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切实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法治化水平。
  构建系统内协调联动机制。河北省工商局于2015年初成立了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省局一把手任组长,业务机构全部参与,同时积极协调执法处、经济检查总队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查办力度,提高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工作水平。内部联动机制的建立,有效整合了工商系统内部的维权力量,形成了业务机构相互协作、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

依托社会力量加强消费维权体系建设
  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构建消费维权社会体系。2014年,河北省工商局代省政府起草《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的意见》,对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各方面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将消费维权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为落实该意见,该局与汽车、家电等32家行业协会及专业机构签订了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意见书,向社会发出消费维权自律承诺。
  发挥消费者协会职能作用,构建消费维权组织体系。该局充分发挥消协职能作用,积极建立健全消费者商品评价系统,通过招募市场监督志愿者、组织消费体察等活动,促进消费维权组织体系建设。
  加大新闻媒体合作力度,构建消费维权舆论监督体系。2015年3月,该局与河北电视台、河北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录制了12期《民生3·15》和《阳光热线》特别节目,发布了2014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问题商品名单和典型案例。全省设立“12315 开放日”,邀请新闻媒体、消费者及社会各界代表参观12315中心大厅,听取他们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依托改革创新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
  创新社会管理,提升消费维权矛盾化解水平。河北省工商局将人民调解、社会调解、司法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纳入到消费维权工作体系中,促进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向整体联动转变。该局在承德市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服务、法律援助“五位一体”的消费维权新模式,并把消费维权工作作为人民调解、社会维稳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综治考核。
  创新信用监管,提升消费维权信用体系建设水平。该局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基础,将12315数据融入工商大数据体系中。该局积极探索将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信息纳入企业信用建设体系,把守法诚信、行业风险、动态警示等情况汇总,面向社会公示,推动消费信用体系建设。
  创新执法手段,提升消费维权事中事后监管水平。该局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12315护民生”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整治家电售后安装维修业、装饰装修服务业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解决消费者反映突出的消费问题。目前,专项行动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247件,罚款金额339万元,解决了一批反映突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效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为全省群众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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