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法律实务 版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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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混淆的前提是否应当扩展到“注册”?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五条第(三)项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导致市场混淆的,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一规定来自于《商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