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启事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5月12日 A3 版)

  工商机关收到违法线索举报或者消费者投诉后,认为本机关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如何处理?例如:关于违法线索举报的处理,工商机关经核查不属于本级机关管辖的,是否有移送有管辖权工商机关的义务?移送的同时是否应当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告知具名举报人相关移送情况?市级工商机关对于上级机关移送的违法线索,能否再次移送给县(区)工商局?是否有再次告知具名举报人相关移送情况的义务?关于消费投诉的处理,省级工商机关收到消费者投诉后,认为本机关没有管辖权的,省级工商局是将该投诉逐级分送至市级工商局还是直接分送至县(区)工商局?市级工商局如果收到上级分送的投诉后,认为该投诉应当由县、区工商局管辖,此时市级局是否还有再次分送并告知消费者分送情况的义务?
  法律实务版近期拟组织开展针对上述问题的研究讨论,希望广大读者深入思考,踊跃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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