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餐遭遇欺诈即获先行赔付

——甘肃省舟曲县一起团体餐饮消费纠纷调处记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8月11日 A7 版)

  近日,由北京市李先生(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理事长)组织的“韩红爱心百人援甘”爱心团队赴甘肃省舟曲县开展大型义诊活动。活动结束后,李先生联系烧烤经营户杨某为团队成员提供烧烤、啤酒、饮料等,共计消费1.27万元。结账时,李先生认为杨某出售的部分食品价格过高,且不能提供发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实付1.15万元。事后,他向工商部门投诉,认为烧烤经营户杨某涉嫌价格欺诈。
  接诉后,县工商局启动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快速反应机制,执法人员立即赶赴事发地向消费者、经营者了解情况,调取消费清单,核实消费项目。经查,经营者杨某向李先生团队提供的烤豆腐、烤面筋、烤羊腰等食物和几种饮料的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且菜单没有明码标价。经核实,杨某多收取了1811元。
  县工商局当即启动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程序,迅速将调查结果反馈给消费者,填写了先行赔付支付单,经消费者确认签字后,当场将1811元先行赔付给消费者,为舟曲县第一例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餐饮纠纷快速解决,李先生对甘南藏族自治州推行的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制度十分赞赏,表示回去后要大力宣传。随后,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约谈烧烤经营户杨某,向其宣讲《消法》及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制度的相关内容。经营者认识到自己的做法属违法行为,并表示愿意接受行政处罚。

□杨柳岗 白龙泉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