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深入贯彻《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本报讯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开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专题培训,对下一步贯彻执行《暂行办法》提出具体措施。
《暂行办法》颁布以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加强对互联网广告活动主体的宣传培训,增强其自律意识。各单位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开展对互联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程序化购买广告模式中各参与主体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普法宣传和培训,使他们了解、掌握《暂行办法》中有关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内容,切实增强互联网广告活动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的自律意识。与此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广告法》和《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依法履职尽责,切实提高全系统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有效提高《暂行办法》的执行力。
在贯彻宣传《暂行办法》的同时,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积极做好互联网广告监管工作,保持整治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在培训班上,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包括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在内的执法工作的指导,督促各项监管措施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确保监管执法到位,切实维护全市广告市场的良好秩序。
□李 彦 陈克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