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举行公用企业集中整治行动典型案件分析会
本报讯 8月26日,四川省工商局举行全省公用企业集中整治行动典型案件分析会。
会议通报了目前全省公用企业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针对个案查处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研讨,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派员参加。
会上,广元、遂宁、达州、雅安、眉山市工商局先后介绍在公用企业集中整治行动中案件查办的经验做法、难点及法律适用等情况。参会代表针对公用企业集中整治行动期间查处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殡葬等行业的典型个案和疑难问题,集中进行了分析、讨论。
四川省工商局副局长洪波对下一步开展全省公用企业集中整治行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开展好公用企业集中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树立执法权威,提高整治的社会影响力。二是要把督促企业自查自纠与案件查处有机结合,善于让个案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注重提升执法所取得的社会效果,通过查处一批案件,影响一个行业或者一个产业,更好地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善于总结经验,注重对疑难案件的分析、突破,查办一些有影响的大要案件。四是加强对《反垄断法》的学习,加强对垄断线索的排查。
□陈世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