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多措并举强化媒体广告监管

媒体广告违法率降低60%以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0月18日 A6 版)

  本报讯 “自新《广告法》施行以来,我局切实强化对媒体广告的综合监管,采取多项措施,推动了全市广告环境持续向好,媒体广告违法率较新法施行前降低了60%以上。无锡市委、市政府对此给予肯定。”日前,江苏省无锡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在谈到媒体广告监管时如此表示。
  加强监测数据的量化处理。2015年4月以来,无锡市工商局依托国家广告数据中心监测平台,结合自身广告监测中心动态监测实际,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国家工商总局、江苏省工商局通报的情况进行系统分析,提出量化处理意见。一方面,无锡市工商局对国家工商总局通报批评的涉及本辖区的媒体,坚决立案处理,对被多次通报、违法情形严重、拒不配合的媒体,则根据《江苏省广告条例》的规定,停止相关媒体部分或全部广告发布业务,取消相关媒体的广告发布资格,直至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另一方面,该局在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广告监测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的工作,每月将广告监测数据通报给无锡市各类媒体,对涉嫌违法的广告视违法情节作出相应处理。
  督促媒体加强自律倒查。早在2014年,该局即依托全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推动媒体广告行业诚信自律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类媒体加强刊(播)前广告审查义务履行及责任追究,落实广告刊(播)后管理。该局从档案保存、广告承接审查发布管理制度、广告收费办法备案等方面着手,联合主管部门对市属各媒体进行深入指导与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执行《意见》不到位的单位,将其列入监测重点名录,并依法通报给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提请相关单位追究其责任。
  强化内部程序性规定。2016年,该局制定了《无锡市工商局媒体广告监测监管工作制度》。《制度》明确规定:监测人员和监管人员各司其职,对媒体违法广告线索即时发现即时通报。监测人员对广播、电视、报纸三大媒体发布的广告进行初审并通报监管人员,再由监管人员进行复审并作出相应处理,进而使该局违法广告发布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对媒体广告发布活动的动态监管更加有效。此外,该局在认真做好媒体广告数据分析和行政指导工作的同时,每月发布行政指导文书,每季度发布日常监测数据,同时将监测结果通报给各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新闻单位,并根据工作需要抄送各级人民政府、党委宣传部及市广告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密切协调相关部门。该局坚持发挥全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的作用,认真部署大众传媒广告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工作,健全成员单位各项联动机制。如该局协调无锡市文广新局、卫生局、金融办等就电影贴片广告、赠书广告、医疗广告、金融理财广告分别制定行政指导意见,同时通过无锡广告审查提示平台,与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即时共享信息,掌握违法动态,高效便捷监管,进而推动了相关部门职能优势的发挥,在全市形成了联动治理虚假违法广告的合力。

□朱品昌 范伟新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