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抽检成品油质量发现

硫含量不合格问题突出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0月20日 A6 版)

  本报讯 山西省工商局近日对2016年上半年全省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查检验结果进行公示。抽检结果显示,成品油质量总合格率为81%,质量状况有待改善,市场仍需加强监管。
  此次抽检的油品种类有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车用甲醇汽油等,涉及全省315户成品油经营企业的706批次油品。经检验,合格572批次,不合格134批次。其中,抽检汽油449批次,合格390批次,不合格59批次;抽检柴油257批次,合格182批次,不合格75批次。不合格项中,部分成品油经营企业所售油品的硫含量严重超标,硫含量不合格问题突出,占总不合格数量的70.9%。硫化物常常造成大气污染,是形成酸雨的主要因素。
  通过分析发现,成品油不合格主要有几个因素:一是部分成品油经营企业未建立或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进销货台账制度,未严把进货关,油品来源渠道乱,油品质量不稳定;二是部分成品油经营企业从非法炼油厂购入劣质油,或购入组分油进行调和,低价投入市场,损害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三是部分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产品标志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要求,未明确标注所售汽(柴)油产品名称、牌号和等级,不便于消费者选择、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对此次抽检结果被判定为不合格的成品油,山西省工商局已将结果予以公示,同时要求相关城市工商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及时公示案件查处情况。

□张瑞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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