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核准注册商标展示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0月25日 A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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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下列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其注册人自核准公告之日起将依法享有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任何人不得侵权和假冒(服务热线:010-8818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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