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0月27日 A3 版)

  日前,江西省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市场监管部门履职能力。
  《意见》要求,重点推进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行政执法,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和意见反馈机制。
  《意见》强调,要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积极探索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全面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在审议复杂案件、解决重大问题中的优势。推行立审分离,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建立不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通报、约谈和问责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建立行政应诉培训制度,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
  在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方面,《意见》提出保证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改善办公条件,保证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办理车辆,落实行政复议审理室、听证室、档案室和录音、录像等必要的装备保障。

□冬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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