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发布20批次转椅商品比较试验结果

两成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0月27日 A6 版)

  本报讯 市场上销售的转椅品牌众多,价格相差悬殊,消费者凭借感官较难识别其质量的优劣。为此,吉林省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对转椅产品开展了商品比较试验,并于近日公布比较试验结果。
  据了解,本次比较试验样品由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长春市欧亚卖场、太阳家居卖场、中东瑞家、中东大市场、吉盛伟邦、红星美凯龙、东北宾馆酒店用品城等多家商场随机购买,涉及浙江、广东等两个省18家企业生产的20款产品,所购样品的品牌基本覆盖长春市场。
  本次共检验转椅样品20批次,其中16个样品所有测试项目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占购买样品总数的80%;有4个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占购买样品总数的20%。这4个样品中,3个样品表现在力学性能(脚轮往复磨损试验)不符合国家标准,另外一个样品是力学性能(脚轮往复磨损试验)和主要尺寸(扶手内宽)两项不符合国家标准。
  在本次比较试验中,不合格样品未能满足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在力学性能试验中,转椅脚轮在转动、扭动中,因螺丝断裂而导致轮子脱落,脚轮塑料件断裂,成为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据介绍,转椅的底盘对整个转椅产品及使用者起全部力学承载作用,脚轮的质量更是重中之重。脚轮的好坏不仅影响产品的整体质量,更关乎人身安全问题,不容小视。
  从此次转椅的比较试验结果看,目前长春市销售的此类产品质量大部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但个别商家销售的产品还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首先是生产企业对产品的安全标准不熟悉,不能正确理解相关标准中的要求致使产品设计存在缺陷。其次,一些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淡薄,在产品质量控制、生产装配及出厂检验过程中把关不严、粗心大意致使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有些生产企业存在侥幸心理,把部分商品降价作为促销品来销售。另外,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材料、配件等在进货时把关不严导致质量失控。经销商在进货与销售关口把关不严,不严格审查资质和执行验货制度,导致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商品流向市场。

□荆雳钧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