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多举措查处商业贿赂行为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0月29日 A2 版)

  本报讯 近期,贵州省毕节市工商局在全市针对医药购销、出版发行、资源开发、资源经销、维修服务、旅游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公关费纳入工程预算等,查处商业贿赂行动。
  该局结合实际,建立纵横协调的联动机制,鼓励群众、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与纪委、公安、检察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案件联办等制度,查处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等各种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对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和个人,采取降低信用等级、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限制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市场准入等处罚,引导市场主体珍惜信用形象,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此次行动重点对电信服务、医药购销、医疗服务、教育、经销、汽车服务等领域进行排查和监管,对以回扣、开单提成、返利、好处费等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查处,通过实地走访,采集商户信息,查看订购协议、销售记录以及部分会计账簿,从中寻找案件线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引导企业和经营者依法经营。
  据悉,此次行动共检查房地产开发公司、电信服务、药店、书店、大型百货超市、家电超市312家,发放行政指导意见书5份,查办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案一起、违规采购案一起。

□潘红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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