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查处一起食品案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02日 A5 版)

  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件牛肉注水的食品案件,经销商因销售注水牛肉被处以5.5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县城乡接合部一水牛屠宰点有人给牛肉注水,准备屠宰后在市场上销售。根据举报线索,执法人员立即赶到屠宰窝点,当场查获注水牛肉、内脏、骨头等共200多公斤。在事实面前,当事人郑某对牛肉注水一事供认不讳。南丰县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该局对当事人处以5.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对注水牛肉、内脏、骨头予以查扣。目前,该案件已执行完毕,该局对收缴的注水牛肉、内脏、骨头等进行了集中销毁。

□鄢国卿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