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传销大案宣判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16日 A7 版)

  本报讯 近日,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宣判了备受关注的何某等3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
  新邵县人何某几年前回到家乡,以中国威凌科技控股公司的名义做生意。他低价购进引擎修复保护剂、无水冷却液等汽车养护产品和净水器,再高价卖出。
  淘到第一桶金后,何某拉来几名同伙,制定了“规范”的会员制度,建立了网站,其中一个影响较大的网站名为积客商城,专门用于登记新老会员的层级、上下线关系、销售业绩、获利等情况。
  为诱惑更多的人员加入,2014年1月,何某授意他人在邵阳市成立威凌专卖店,大力推广公司产品。同时,他在北京注册成立北京威凌公司,专门负责与浙江某公司联系购进汽车养护产品事宜。同年10月,邵阳威凌公司在新邵县成立。
  威凌公司对外宣称,所有入会者必须经过公司的老会员介绍,并购买公司几千元到几万元不同等级的汽车养护产品,才能成为相应的一星至五星会员,星级不同对应的权限、获利等情况也不同。威凌公司规定,会员自己发展的下线、下线发展的下线都属于自己的下线,均由自己管理,层级和下线越多,上线会员获利则越多。
  2015年1月,何某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以发行不可能上市的公司期权为饵,诱骗更多的人员加入威凌公司和购买期权,至今仍有很多会员交钱后没有拿到期权证。
  截至案发,参与该传销活动人员达3900人,涉案金额达4000万元。2015年5月20日,该团伙在新邵被警方一网打尽,执法人员现场控制参与传销人员104人。
  近日,新邵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何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80万元。其余29名被告人均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7年,并处罚金5万元至30万元,法院对所有被告人尚未追缴到位的非法所得继续追缴。

□虢 灿 刘 敏 贺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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