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合格证新车变“黑车”

周口工商提醒消费者购车索要合格证等相关文件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24日 A8 版)

  本报讯 “谢谢工商部门帮我讨回公道,要回汽车合格证,让我的新车顺利上了牌照。”11月4日,河南省周口市汽车消费者王先生高兴地说。日前,周口市工商局专业分局成功调解一起关于4S店扣押汽车合格证的消费投诉,这是该分局今年成功调解的第25起关于4S店扣押合格证的消费投诉。
  前不久,王先生在周口市某4S店购买一辆家用轿车,4S店在交付汽车时并没有同时交付产品合格证,而是以要“办相关手续”为由,承诺15日内给其邮寄合格证。15日后,王先生多次与4S店沟通,索要合格证,4S店都以各种理由搪塞,购车40多日后仍没有寄出。眼看王先生第三次办理的临时牌照也将到期,如果逾期仍拿不到合格证,将面临汽车无法落户的危险。面对这一情况,王先生非常着急,遂投诉至周口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
  周口市工商局专业分局接到投诉转办单后,及时与该4S店联系。执法人员向4S店宣传《消法》《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知识。4S店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遂把合格证交还给王先生,向其表示歉意,同时赠送价值1500元的汽车护理礼包一个,王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眼下,汽车4S店存在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将消费者新购车辆的合格证抵押给银行,而这一行为最终可能导致消费者购买的新车无法上牌,变成‘黑车’。”该分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周口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一些新车的车主并不是十分清楚车辆上牌照究竟要提供什么样的手续、证明等,甚至还有人不知道每一辆车都要有这样的合格证。一些汽车4S店趁机打起了歪主意,打着“办理相关手续”等幌子,其真实目的是使用该车辆的合格证在银行作抵押贷款,以此缓解资金运作紧张的压力。但是,一旦经销商的资金链断裂,赎回合格证就变得遥遥无期,消费者买回的车可能由此成为上不了牌的“黑车”。此举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2013年10月1日实施的《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应当具有中文的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经营者应向消费者交付随车文件,否则便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对此,工商部门将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家用汽车时,应选择信誉良好的汽车销售公司。针对遭遇扣押合格证的行业“潜规则”,消费者应拒绝付款,第一时间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申请维权,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陶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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