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家庭加油机”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30日 A2 版)

  日前,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雉城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城乡接合部的雉城镇龙山街道川步村有人私自搭建了一台“家庭加油机”。
  接到举报,执法人员立即赶赴案发地点。在案发地附近,许多农资店沿公路一字排开。执法人员柏为民、吴仲方走进被举报的农资店示证检查。
  “老板娘,你们的营业执照呢?”柏为民在店里环顾一周后问。“执照放在家里,你们等一下啊。”说着,老板娘一边打电话,一边走出店门往家走去。两三分钟后,老板娘只拿着本人身份证回来了。“老的执照刚被注销,现在新执照还在办理中。最近事情多,我们也一时耽搁了。”
  “那你店里的这台加油机是怎么回事?”吴仲方指着放在农资店门口的加油机问。只见放在农资店门口的一台加油机一头连着一个一米高的圆油罐桶,一头接通电源,还安装了刷卡机。周边没有消防设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这个就是方便自己和朋友们的挖泥机加油,我们现在机器里也没有油。”老板娘急忙回答。“那这两本收款收据是怎么回事呢?”当吴仲方翻开柜台上摆放着的两本记录着化肥、农具、柴油的客户名称、数量、单价等信息的收款收据时,老板娘无法辩解了。
  依据当事人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批准文书的情况下,私自在农资店里安装加油机并加价销售给周边开挖泥机的人员,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查封了加油机。

□孙建新 盛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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