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专项整治合同格式条款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30日 A2 版)

  本报讯 为严厉打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有效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福建省龙岩市工商局近期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上,该局局长卢春平强调,要始终对“霸王条款”保持高压态势,尤其对一些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霸王条款”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公用事业类、旅游类、汽车消费类等行业合同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以及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违规行为。在专项整治期间,该局通过座谈、约谈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指导,加强对相关企业的引导,督促企业整改。截至目前,该局先后检查约谈企业93户(次),立案查处格式合同违法案件36件,办结26件。
  针对基层工商(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少、监管任务重、点多面广线长的现状,该局推行“局所联动、所队互动”的工作机制,以弥补因人员不足给监管执法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同时,为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群防群治,挖掘案源,龙岩市工商局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报纸、微信、政府网站、电视台等,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公布投诉举报联系方式,积极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该局将被处罚企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企业合同诚信建设,逐步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共治局面,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龙岩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刘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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