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标产地 虚标价格

新百伦(中国)公司两次被罚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1月05日 A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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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将本是我国江西产的运动鞋虚标称印度尼西亚产,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此前,该公司曾因在网上销售时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被罚款5000元。
  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从事NEW BALANCE产品的销售。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30日,当事人在其京东网官方旗舰店上销售NEW BALANCE系列运动鞋,举办“时尚运动嘉年华”促销活动(购买商品满599元减50元,购买单品2件7折、3件6折)。当事人在一款运动鞋(价格819元/双、商品编号为1458159272、货号为MRL996FF/FO)销售页面上宣称商品的产地为印度尼西亚,而实际是江西上高县中杰鞋业有限公司生产。当事人于2015年9月25日更正了网上宣传信息。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当事人共销售上述款运动鞋子94双,合计销售金额47195.14元。
  2016年12月16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利用互联网对销售的商品产地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及《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此前,当事人曾因在网上销售商品时虚标价格被处罚。2014年8月19日,当事人在其天猫网官方旗舰店上销售一款运动鞋(型号ML515SKJ)时,在销售页面未标示“计价单位”和“产地”。当事人还在销售页面以删除线标注价格599元/双,同时标注促销价格419.3元/双(限时促销),但未明示“价格”的释义,且2014年8月19日前在实体店无以599元/双成交的专柜价记录。
  2015年11月12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价格法》相关规定,认定当事人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徐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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