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非法经营黄唇鱼及加湾石首鱼专项行动启动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1月13日 A1 版)

  本报讯 (记者 庞 仙)1月9日,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和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联合在广东省广州市举办启动仪式,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针对非法经营利用黄唇鱼及加湾石首鱼鱼鳔的市场清查与宣传教育行动。
  启动仪式后,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对山海城等广州8个海鲜干货市场进行了执法检查。
  黄唇鱼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禁止商业性捕捞,其鱼鳔干制品被称为金钱鳘鱼胶,一直被视为最贵、最好的花胶。加湾石首鱼系仅分布于墨西哥加利福尼亚湾,为特有濒危物种。
  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多部门执法协作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有效途径,工商部门将继续发挥紧密联系市场、执法经验丰富、了解经营者情况的职能优势,履职尽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自2017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生效。依照法律,针对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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