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指导酒类企业规范经营

整治“专供”“特供”等虚假宣传行为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1月13日 A1 版)

  本报讯 1月9日,贵州省工商局召开规范酒类市场行政指导会议,组织全省酒类企业负责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其依法规范经营,共同推动贵州白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通报了去年贵州白酒市场存在的问题,有的酒类企业对产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有的在产品包装装潢中使用“特供”“专供”“专用”进行宣传;有的使用“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语言;有的“傍名牌”;有的夸大保健酒功效;有的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等。
  会上,贵州省工商局分别就虚假宣传、商标使用、产品质量、不正当竞争等方面作行政指导,要求全省酒类企业增强商标品牌意识,打造贵州白酒品牌形象,依法获得产品包装装潢的法律保护,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履行社会责任,以诚信立足,避免失信惩戒。同时,贵州省工商局对全省酒类行业划出“红线”,今年将继续开展专项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非法印制商标及包装标注“特供”“专用”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出,对相关违法主体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蒲 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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