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公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2月08日 A5 版)
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2016〕云2901行初39号行政判决书已经依法做出了撤销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7月21日变更登记的决定。该单位逾期未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我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局于2015年7月21日核发的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号:532901100000538)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云南省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