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数字折射出责任感

——记湖北枝江工商成功调解一起话费纠纷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3月01日 A3 版)

  “他们乱收费,我是残疾人,这是欺负我啊!”2月16日,消费者覃某来到湖北省枝江市五柳树工商所投诉,称自己于2016年年底在枝江某移动营业厅购买新手机后,话费就变多了,要求营业厅退回多收的费用。
  在与覃某交谈的过程中,执法人员赵静红发现,覃某意思表达混乱,词不达意,并时常声称自己是残疾人。经过观察,赵静红看不出其身体有异样,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覃某也置之不理。于是赵静红提出需要覃某通知一名亲属到场,一起去移动营业厅了解具体情况。在营业厅调取了覃某近期的业务受理单后,工商执法人员发现覃某手机号码的资费标准确实从去年11月开始由原来的0.12元/分钟调高至0.19元/分钟,月租费由原来的每月13元调高至每月20元。但这些业务受理单上均有覃某本人的签字确认。
  然而,面对这些“证据”,覃某却全部予以否认:“我可没有签过,他们是骗人的!”
  正当执法人员感到困惑时,覃某亲属赶到了营业厅,并向工商执法人员解释覃某患有精神疾病,一般性交流可能察觉不到其异常情况,但覃某确实存在认知障碍。该亲属还在覃某随身带着的包内翻出了宜昌市中心医院开具的“精神抑郁”诊断证明。但他同时也确认这些移动业务受理单上的签名确实是覃某本人的字迹。“算了,是他自己签了字的,也没多少钱。”覃某亲属解释说。
  考虑到覃某的精神状况,工商执法人员认为,覃某对自己在提高资费标准的业务变更申请单上签字的行为不具备相应的认知能力,该行为应属无效行为。经过调解,移动营业厅向覃某退回了多收的电话费60余元,并恢复了其以往的资费标准。
  覃某的亲属拿着退回的钱,对工商执法人员感动地说:“虽然60元只是个小数目,但是你们认真仔细,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值得我为你们真心点赞!”

□易玮玮 杨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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