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启动“黑榜”发布制
本报讯 2月21日,河南省洛阳市消费者协会召开投诉披露新闻媒体通气会,发布首期投诉披露书,这标志着该协会投诉披露制度正式落地。
“这相当于立了一块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黑榜’。”市消协副秘书长袁丽娟这样说。在此次公布的首期投诉披露信息中,市消协共列举了涉及洛阳九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洛阳协和医院等企业的4起案例。根据后续处理情况,目前涉及的这两家单位均已提出整改措施,并根据市消协的调解意见对其错误行为进行纠正。
受理投诉是消协的一项基础工作。近年来,一些经营者消极处理消费者的正当合理诉求,既让消费者遭遇此类事件时感到憋屈,又让消协维权工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受到挑战。
为此,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职能,市消协出台并实行洛阳市消费者协会投诉披露制度。今后,凡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单位,将有可能被市消协通过召开新闻通报会进行披露、发布公告等方式实名曝光。
该制度还列举了适用披露的包括以欺诈等恶劣手段坑害消费者等10种侵权行为。其中,同一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在一个季度内有3起以上、半年内有5起以上、一年内有8起以上投诉且未能达成和解的,便有可能被消协纳入曝光范围。
袁丽娟表示,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同时具备两个要件才启动披露程序:一是侵权行为事实清楚、消费者反映强烈,二是对消协组织开展的投诉调查、消费约谈、劝谕改正等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在今后的消协工作中,推行投诉披露制度将成为常态。对屡错屡犯,涉及面广,性质恶劣,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将实行“零容忍”,坚决予以媒体曝光,不断加大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赵梅香 岳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