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无主财物处理公告
2015年11月16日,根据举报,我局依法在山东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临沂河东区分公司经营场所内查获标注“采用韩国原装S∧MSUNG三星液晶屏”字样的电视机121台,货单1张,货单号为324728256001。我局依法扣押了上述物品。经鉴定,上述物品属于侵犯三星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根据货单上显示上述物品的发货人为“肖志军”,收货人为“胡海山”,本局经多方查找,无法与发货人“肖志军”取得联系,与收货人“胡海山”电话联系其称不知情,且两人均未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现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请上述物品的所有权人持有效证件到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大街1033号;电话:0539-8384315。)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本局将按有关法规,以无主财物处理。
特此公告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
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3月25日2016年6月24日,根据举报,我局依法在河东区九曲办事处郁九曲配载市场奥达物流门前查获显示屏标注“S∧MSUNG”字样的电视机75台,货单2张,货单号为 50771-6620439 和50771-6619712。我局依法扣押了上述物品。经鉴定,上述物品属于侵犯三星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货单上未标注发货人和收货人姓名,本局经调查了解,与该批电视机发货人电话取得联系,该发货人一直未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现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请上述物品的所有权人持有效证件到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大街1033号;电话:0539-8384315。)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本局将按有关法规,以无主财物处理。
特此公告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
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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