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公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4月15日 A5 版)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行政处理决定书京工商朝处理字〔2017〕第1号已经依法作出了撤销北京中投融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14年8月21日变更登记的决定。该单位逾期未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我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局于2014年8月21日核发的北京中投融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注册号:110105016771007)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2017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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