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全文使用大众点评网信息

百度公司被判不正当竞争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9月14日 A5 版)

  本报讯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日前宣判上诉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和被上诉人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百度公司需立即停止以不正当的方式使用汉涛公司运营的大众点评网的点评信息,并赔偿汉涛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为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23万元。
  常常使用百度地图的消费者不难发现,在百度地图中搜索某一商户,页面会显示用户对该商户的评价,其中大部分信息来自大众点评网。在不少消费者看来,这是百度公司与大众点评网之间的商业合作。但事实上,百度公司获取这些信息未经大众点评网同意。
  去年5月27日,上海浦东法院一审判决,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大众点评网经营者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费用。
  据了解,汉涛公司系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大众点评网有大量消费者对商户的评价。从2012年起,汉涛公司发现在百度地图和百度知道产品中搜索某一商户,页面会显示用户对该商户的评价信息,其中大部分信息来自大众点评网。汉涛公司认为,百度公司直接替代大众点评网向用户提供内容,让百度公司迅速获得用户,对自己造成巨大损失,构成不正当竞争。汉涛公司请求法院判令百度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9000万元。
  百度公司在庭审中辩称,自己与汉涛公司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用户点评等信息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百度公司抓取行为符合大众点评网的Robots协议(网站告诉搜索引擎哪些页面可抓取,哪些页面不能抓取的协议)。
  法院一审认为,百度公司未经许可大量使用来自大众点评网的信息,实质性替代了原告网站,具有不正当性,判决百度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汉涛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百度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查明,由百度地图公证抽取的商户点评信息资料,涉及餐饮行业1055个商户,共使用来自大众点评网评论信息86286条,每家商户平均使用82条。784家商户使用的评论信息超过75%来自大众点评网,且所有评论信息均全文显示并主要位于页面前列。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为,百度公司在其产品中使用大众点评网信息的数量、比例及方式,已对大众点评网的相关服务构成实质性替代,使汉涛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其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涉案的评论信息是汉涛公司劳动成果,具有可获得法律保护的权益。
  法院综合考虑后认为,百度公司大量全文使用大众点评网信息的行为超出必要限度,严重损害汉涛公司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汉涛公司并未举证证明百度公司行为给其造成的具体损失,一审法院综合考虑百度地图、百度知道两款产品的市场地位,百度公司使用信息的方式和范围,被控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持续时间以及汉涛公司获取点评信息的难易程度,酌情确定赔偿数额在合理范围内,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据此维持原判。

□余东明 陈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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