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百分之九十以上县(市区)达到“无传销城市”标准
本报讯 近年来,湖南省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探索研究从源头遏制传销的工作机制和方法,切实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传销活动情况突出地区的整治力度,建立健全防控传销工作机制,为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夯实坚实基础。截至2016年年底,全省13个市州被省打传办认定为“基本无传销市州”,9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无传销城市”标准。
经过工商和市场监管、公安等各部门的努力,湖南省大部分地区传销活动得到遏制。按照四部委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意见的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科学谋划、精心部署,把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目标、标准、步骤具体化和可操作化,强化工作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湖南省每年都召开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暨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推进专门会议。
在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中,全省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工商和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在打击传销行动中的主力军作用。各地安排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行动。各级各部门积极部署、精心组织、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打击并举,加大重点地区整治和查处传销行动的打击处罚力度。通过专项执法、联合行动等多种形式,湖南省保持打传高压势态,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收到良好效果。3年来,全省共查办传销案件500余起,其中行政结案100余起,没收金额超过8000万元,罚款金额超过4500万元,捣毁传销窝点2000余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2万人,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00余起,移送司法机关600多人,狠狠打击了传销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大规模、公开化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按照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三年目标和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在加强对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工作的基础上,以强化出租屋管理为重点,认真做好摸底排查。针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重点路段和流动人口较多的聚居地,打传人员开展走访、暗访等调查摸底工作,特别是将曾发生传销行为或群众曾经投诉的窝点作为重点进行复查,积极查找和发现传销线索。针对时常有外地传销组织和传销人员流入的特点,全省各级各部门积极构建“防、控、堵”体系,取得良好效果。
□项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