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公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12月19日 A9 版)
中隆慈心园(北京)投资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1民初22984号民事判决书,撤销你公司2015年11月23日的变更登记。
你公司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营业执照》缴回我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层320室,邮政编码:100005)。逾期未缴回,《营业执照》作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