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印发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12月28日 A2 版)

  本报讯 安徽省阜阳市政府日前印发《阜阳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启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方案》提出,到“十三五”末,培育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10家,市级示范单位100家,县(市、区)级示范单位1000家,实现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覆盖全市;主要消费品和服务质量合格率显著提高,流通领域商品抽检数量每年保持在4000批次以上,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消费安全保障机制更加完善,人民群众对消费环境的总体满意度达80%以上;售后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积极落实经营者首问负责制度、先行赔付制度,其中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落实率达100%,市级示范单位落实率达95%,县(市、区)级示范单位落实率达90%;消费维权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实现“一会两站”覆盖率和消费者投诉处理率达到95%,消费投诉联络站、服务站均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自行协商解决消费纠纷和解率达到80%。
  《方案》要求,推进“五个一”示范行动,要围绕日常消费、服务消费、新消费等重点领域,以货真价实、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等为指向,创建一个示范商场(超市)、一个示范服务企业、一个示范街区(市场)、一个示范景区、一个示范行业。要建立完善“六项机制”,即放心消费文化培育机制、市场主体责任机制、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消费纠纷高效便民处理机制、企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和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形成放心消费社会共治格局。
  《方案》还要求开展商品质量维权行动,重点监管母婴用品、数码产品、家电等群众普遍关注的商品,推动商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推进重点领域和新兴行业整治规范行动,在预付式消费、汽车维修服务、个人信息保护、金融消费、网络购物、物价等热点问题及消费者反映较为突出的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推动问题多发行业和领域加强自律、规范经营。

□齐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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