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公告
北京渝中金达商贸有限公司、余晓浇:
北京渝中金达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9月15日设立登记档案中“郑重承诺”“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信息表”“指定委托书”“章程”上“张雨”签名,经鉴定不是其本人签字。北京渝中金达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了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作出撤销决定如下:撤销北京渝中金达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9月15日设立登记。
北京晶亮恒烁商贸有限公司、毛兆宽、索晶:
北京晶亮恒烁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6月16日设立登记档案中“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信息表”“指定委托书”“章程”和2015年7月13日变更登记档案中“股东会决议”上“刘蓓”签名,经鉴定不是其本人签字。北京晶亮恒烁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了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作出撤销决定如下:撤销北京晶亮恒烁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6月16日设立登记和2015年7月13日变更登记。
北京义力达通商贸有限公司、陈萍:
北京义力达通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6月23日设立登记档案中“郑重承诺”“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信息表”“指定委托书”“章程”上“刘蓓”签名,经鉴定不是其本人签字。北京义力达通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了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作出撤销决定如下:撤销北京义力达通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6月23日设立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以上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我局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10-69543374、69551104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