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公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8年06月14日 A9 版)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京工商东撤字〔2018〕第01号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已经依法作出了撤销北京天一和恒景观规划设计院2011年8月19日变更登记的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局于2011年8月19日核发的北京天一和恒景观规划设计院的营业执照的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