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8年07月31日 A9 版)
根据债权转让方大连五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债权受让方骏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收购协议》,大连五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将〔2015〕丰民(商)初字第0617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对有信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大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刘晓林和王建锋的全部债权转让给骏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自债权收购协议签署之日起,骏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
特此公告
转让方:大连五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让方:骏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