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照作废公告
北京鸿然达科贸有限公司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于2018年5月7日作出京工商通稽查许撤字〔2018〕第13号《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撤销你单位2016年6月24日和2016年8月22日的企业变更登记。因无法查找到你单位,无法直接送达,我局已于2018年5月15日在《中国工商报》发布公告,公告期为60日。你单位未在公告期满10日内交回《营业执照》正、副本,现公告你单位于2016年8月22日取得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北京市工商行政局通州分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