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行政执法公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8年08月23日 A9 版)
北京芣莒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昌工商撤字〔2018〕第13号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撤销你单位2016年4月19日取得的企业设立登记许可。你单位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营业执照缴回我局(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大街31号一层101室)。逾期未缴回,营业执照作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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