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0元不翼而飞!谁动了储值卡?

青岛市南及时解决预付卡消费投诉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8年08月24日 A2 版)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管局云南路市场监管所接到市民陈女士举报,称其在某汽车保养中心办了一张储值卡,卡内存有1600元钱,后来发现卡里的余额仅剩110元!找到店家查看消费记录,店家称记错了账,将其他客户的消费记在了她的名下。陈女士要求店方立即将划走的钱退到卡里,并办退卡手续。店家迟迟不予解决。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马上向店方了解情况。店家承认确有其事,已承诺可以退回划扣的1490元,但不予退卡。执法人员指出,店家有错在先,为何迟迟不予解决?尽管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但依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经营者以预售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的价款或者费用、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经营者违反规定或者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或者退回预付款及利息,并承担消费者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看到这些规定,店家理屈词穷。
  最终,在执法人员的见证下,店家退还陈女士误扣款1490元,并按照陈女士的要求办了退卡手续,同时对由于自身失误产生的影响,向陈女士表示歉意。
  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如果办理预付卡消费,一定要找信誉好的商家,事先签订一份书面协议;消费过程中,要经常对消费款项进出情况进行核对,以免出现不应有的损失。

□姜 峰 王 玥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