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嘴八舌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8年09月18日 A8 版)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海峰:

严格执法,让隐形互联网广告现形

  “15、14、13……1”,大家在看视频的时候是不是被15—120秒的广告倒计时弄得心烦意乱呢?为体验流畅看剧,有些用户会通过充值VIP会员来享受视频网站宣传的免广告业务。开通会员即可享受“去广告”的专属特权,这似乎是每一个付费会员认为自己应该享有的权益。
  笔者曾经兑换过一个视频网站的一年VIP会员,结果还是遇到了隐形小广告。当点击关闭广告时,广告不但没有关闭,还弹出某APP的下载页面,一旦点击就会自动进入下载页面,造成大量垃圾残留,占用手机内存。更甚者,有些广告穿插在剧情里,让观众分不清到底是不是广告。笔者只想感叹,广告无处不在,防不胜防啊!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相关服务时,一定要认真阅读相应条款,以维护自身权益。
  如今,视频网站收费会员服务已属常态,同时也是各大网站收入中相当可观的组成部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了构成虚假广告的情形,视频网站提供的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与实际信息不符的,构成虚假广告。严格执法,让这些隐形的违法行为现形势在必行。相关监管部门应对互联网广告开展专项整治,对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让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

广东省云浮市工商局云城分局 张培胜:

让人看广告得讲点诚信

  当前,网络广告无孔不入,不看广告成了追剧人的心愿。不过,想不受广告“骚扰”不是那么容易的,即使消费者成了VIP会员还有专属广告。试问,商家的诚信在哪?商家的法律底线在哪?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根据《合同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消费者按视频软件所有者的承诺,付费成了会员就可以跳开广告。消费者成功付费后,意味着消费者与视频软件所有者达成协议,商家有义务为消费者免去广告,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商家就违反了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理应受相应的法律条款处罚,并承担民事责任。
  再说,在倡导“诚信经营,诚信为本”的今天,视频软件的所有者应该高举诚信的大旗,自觉依法办事。不诚信行为可以赢得一时的经济利益,但从长远的角度来说,是得不偿失的做法。消费者会用诚信这把尺子衡量视频软件所有者的不良行为。“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时间久了,商家失信的本质暴露无遗,必将被市场淘汰,被消费者抛弃。
  部分消费者宁愿少一事,不愿多一事的心态,变相纵容了某些商家的不诚信行为。我们应拿起法律武器,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维权,或是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样的行动多了,商家才会重视自身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从而避免或减少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况发生。对那些屡教不改的商家,有关部门应将之纳入失信黑名单,让企业经营行为受限,从而有效制止商家不诚信行为的发生。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管局 陈 瑛:

对视频网站透支诚信的“套路”绝不能放纵

  视频网站及其APP里无孔不入的广告被网友们吐槽,即使花钱开通VIP,奈何仍有VIP专属广告,屏幕左上角、右下角、中下方,还时不时跳出或一横条或一自动旋转的广告……不少人感叹:“走过最长的路,是视频网站的广告‘套路’,太伤感情。”
  笔者审视分析一下这些“套路”。各平台使用“会员跳广告”“VIP可关闭广告”“会员免广告”这些字眼,宣传吸引消费者购买VIP。按字面理解,购买VIP后就可跳过广告或者不播放广告,而实际上商家提供的服务并不是。商家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此外,成为VIP后,无法关闭、跳过广告的情况常有,视频网站未显示、未设置可关闭提示,“小剧场”广告更是无法关闭,违反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的规定。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再者,某平台在会员协议里写着“仍可能会向您呈现不同种类的广告服务……上述‘跳广告’权益无法跳过××平台不可控的广告内容”。不管消费者对于这些协议是否“形式化”勾选,这是否说明这些平台的“套路”和打擦边球都是明知故犯,并想以此推脱责任呢?
  诚信乃企业立身发展之本,商家要自觉杜绝这些透支诚信的“套路”和违规行为,发布广告也要有底线;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不能放纵商家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会员权益。

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管局 丁灵冬: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继三大运营商被约谈之后,视频网站又被推上风口浪尖。“会员免广告,专属推荐广告,二级页面备注”“流量不限量,达量限速,小字描述”……何其相似,怎不令人感到痛心!
  试问,用户购买VIP的初衷是什么?免广告。既然成为VIP之后依然有专属推荐和“小剧场”广告,那意义何在?视频网站一边收取会员费,一边又在满足广告方投放广告给优质潜在用户的要求,可谓“吃相难看”。用户不是不会分辨,只是有时候没有到那么较真的程度。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今,针对视频网站依然向会员播放大量广告的行为,反对人数持续上升。如果等到监管部门对视频网站进行约谈和处罚,那视频网站损失的将不仅仅是金钱,更多的是口碑和忠实的用户。视频网站应该在大趋势下寻求真正的解决之道,并且在以后的运营中对用户常怀敬畏之心,毕竟尊重是需要发自肺腑的。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鄢国卿:

商家应多些诚信 少些伎俩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和网络的全方面普及,越来越多的人使用互联网追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2018年上半年中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6.09亿人,占整体网民比例的76%。为了让网络视频用户得到更好的观影体验,视频网站推出“去广告”和“免广告”的会员制,许多网络视频用户选择充值成为会员。在广告点击量与广告费用收取直接挂钩的利益驱动下,一些视频网站花心思、使伎俩,在会员观看视频时依然弹出美其名曰“专属推荐”和“小剧场”的特定广告。
  “流量不限量”不是流量可以无限制地使用,而是当流量用到一定的量时出现视频卡顿,甚至完全不能上网;“无铅松花鸭皮蛋”并不是皮蛋完全不含铅,而是采取“无铅工艺”;“免费美容”并不是完全免费,而是要收取服务费……这些通过混淆概念欺骗消费者的广告宣传行为,法律是绝不允许的。《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商家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正常秩序,商家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于此类行为,由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违法必查、违法必究。只有严格监管、依法惩处,才能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对其他商家行为形成威慑,杜绝虚假广告出现。
  讲诚信、守信用,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今天,诚信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业无信不兴,商家只有恪守诚信才能在竞争中战胜对手,诚信待客,才是真正的经营智慧。如果为了眼前的利益,背弃信义,就会失去广大消费者的信任。伎俩伪装得再真,也会露出马脚,即使一时得利,终将被人所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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