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限塑令”,执行力很关键
从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限塑令”到今年的6月1日已有十个年头了。“限塑”以来,工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广泛宣传“限塑令”的重要意义,有力营造了“禁用不合格塑料袋,少用或有偿使用合格塑料袋”的良好社会氛围,取得了显著的整治效果。
然而,“限塑令”在执行过程中,不少地方还存在源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相关政策法规有待完善、取证程序复杂且执法成本高等问题,造成执行效果大打折扣。面对诸多“限塑令”执行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应在多方面下功夫,寻找对策,不断提升“限塑令”的执行力。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环保意识。应继续加大“限塑令”的宣传力度,让“限塑令”家喻户晓,引导消费者改变消费习惯,倡导消费者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同时,要对经营者进行引导教育,严格按照《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开展经营活动,规范指导经营者自觉执行“限塑令”。
源头着手遏制,严控非法生产。相关部门要严格控制生产环节,打击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袋的黑作坊,严禁生产超薄塑料袋。相关部门必须在塑料袋生产的审批、监控、执法环节中出狠招、抓落实,不让违规产品流入市场。对无合法手续加工塑料制品的家庭作坊,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限塑令”执行过程中涉及的监管盲区和薄弱环节,建议相关部门及早修订完善更具可操作性的配套制度和规范标准,比如制定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限制不可降解塑料包装使用的相关法规。完善塑料袋销售、使用和回收的全链条制度。通过政府补贴,在超市、商场等地对使用环保袋的消费者给予一定奖励,鼓励更多人养成随身携“袋”的好习惯。
强化日常监管,构建长效机制。应将“限塑”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之中。将有形市场以及销售门店提供、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严查违规制售塑料购物袋行为,督促商场、超市限期开展“限塑令”自查和整改。同时,针对有问题的商户进行集中治理,对塑料袋的材质严格把关,确保使用环保的、可循环利用的材料,并严格塑料袋定价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完善相关奖惩机制,全面巩固“限塑”成果。
□北京市工商局延庆分局 陈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