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方位跨区域立体式打击传销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8年12月20日 A7 版)

  近年来,我们结合本省地域、区位特点,创新提出“区域联手、协同共治”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密切与周边省市的执法协作,推动建立并不断完善区域执法协作平台,深化协作机制建设,持续保持对传销活动高压严打态势,有力维护了地区发展和稳定大局。

积极打造区域性执法协作平台
  我局积极与江苏、河南、安徽市场监管、公安部门会商协调,探索构建地区间打击传销协作平台。2009年,首届苏鲁豫皖4省周边地区12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协作会议召开,标志着以黄淮海平原为中心的覆盖苏鲁豫皖4省的打击传销协作平台正式建立。
  自成立以来,协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分析传销形势,部署统一行动,研究防范举措、交流分享经验。至2018年,参与协作范围不断扩大,由2009年的12市发展到现今的21市,初步实现对传销活动的跨区域立体式打击,有效防止传销活动在地区间流动。

筑牢区域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体系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区域打击传销情报互通、信息交流。依托公安部以及总局数据库,协作平台各成员地区积极打造集线索搜集、案件查办和防控监管于一体的区域打击传销信息交流体系,对本地区查处的传销组织名称,传销商品,传销组织者、策划者、骨干分子及传销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及处罚结果等信息及时建立台账,录入数据库,使成员地区共享上述信息,实现对传销组织及人员的数字化监控和打击。
  建立联动查处机制,对区域内传销联合打击、一体整治。各协作城市在严格落实属地严控严打责任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对区域内传销活动的联合打击,每年根据区域内传销活动态势、特点,由轮值城市协调各成员地区会商联动打击方案,按照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查处的原则,部署统一打击行动。
  建立区域联防机制,推动区域内防控传销体系横到边、纵到底。协作平台自成立伊始,便以创建“无传销区域”为目标。10年来,各协作城市积极推进属地“无传销”创建工作,将防控重心下移,依托街道(镇)和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力量,牢牢把握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管理等重点环节,努力在区域内构筑起群防群治、全面覆盖的防控传销体系。

推动区域打击传销执法协作不断深入
  进一步深化打击。山东省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的工作理念,始终保持对传销活动高压严打态势。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抓实抓好“两法衔接”工作,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在线索排查、应急处置、清查整治等方面加强协作,连续多年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
  在我局的支持指导和地方局的群策群力下,2018年,山东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网络传销案件查办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截至目前,共立案网络传销案件30起(其中5起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已查结11起,案值近19亿元,罚没款7544万元。
  进一步稳固防控。牢牢把握宣传教育这一治理传销的有力武器,建立节庆和重要时间节点宣教工作常态化运行机制,统筹运用各类媒体资源,揭露传销活动的诈骗本质、手法和危害,不断增强群众抵制、远离传销的意识。2018年以来,山东省已举办防范传销现场咨询活动20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近30万份。2018年,我局指导济南市局组织召开电商企业行政约谈会,邀请韩都衣舍、银座网等14家电商企业参加座谈,督促引导电商企业履行打击防范网络传销主体责任。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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