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照作废公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9年01月26日 A5 版)
北京钟昕晟达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于2018年10月29日作出京工商通稽查许撤字〔2018〕第38号《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撤销你单位2015年8月13日的企业设立登记行政许可。因无法查找到你单位,无法直接送达,我局已于2018年11月2日在《中国工商报》发布公告,公告期为60日。你单位未在公告期满10日内交回《营业执照》正、副本,现公告你单位2015年8月13日取得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