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火锅店要守住文保与商业的边界
故宫角楼继开咖啡馆之后,又开了一家独具特色的火锅店。这无疑为故宫文创产业提供了一条新思路,显示出故宫的文化自信。
或许在一些人看来,故宫相继开咖啡馆、火锅店,是过度商业营销,降低了故宫身价,不太能接受。但从法律角度说,这并不违法。《博物馆条例》规定,“博物馆不得从事文物等藏品的商业经营活动。博物馆从事其他商业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办馆宗旨,不得损害观众利益”。换句话说,故宫开咖啡馆、火锅店,只要没有损害观众利益,没有影响和妨碍观众正常参观,就不违法。
笔者认为,故宫开咖啡馆、火锅店,是顺应消费者需求之举,是满足游客基本需要的做法。故宫作为我国最大的古代文化艺术博物馆,对游客开放的面积超过50万平方米。一般来说,游客要想把故宫逛一圈,基本上需要大半天时间,甚至一整天。这说明游客在参观故宫时有吃饭的基本需求。至于故宫火锅店到底能火多久,其饭菜价格是不是定得太高,店铺是不是只讲视觉效果不重味觉体验,游客会不会买账等问题,大可交由市场来选择。
然而,故宫是我国重要的世界文化遗产,其特殊的文化身份,决定了对故宫的商业化开发必须是在保护故宫的前提之下。换言之,故宫要守住文物保护和商业开发之间的边界,不能为了赚钱逾越边界,乱开发故宫的文物资源。特别是故宫的木质结构古建筑必须加强保护,即便故宫火锅店不使用明火,只是使用电磁炉,无形之中依然增加了引发火灾的概率。这也是很多人对故宫相继开咖啡馆、火锅店表示担心的根本原因。
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以法律形式为故宫商业化开发划出底线、红线,明确故宫可以开展哪些商业化活动,不能开展哪类商业化活动,这一点不容怠慢。
□何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