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能让“鸡汤加忽悠”欺骗家长
民进中央建议加强教育类广告管理

“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望子成龙是每位家长的心愿。正因如此,近年来各类教育招生、培训广告层出不穷,其中不乏夸大、虚假宣传,误导了家长,耽误了孩子。两会期间,始终关注教育领域的民进中央提交了建议加强教育类广告管理的提案。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提高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迅猛,记者身边的妈妈们,都给孩子报了不少价格不菲的课外班甚至一对一课程。她们承认,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广告是决定性因素之一。
随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大量出现,鱼龙混杂、恶性竞争的局面也随之而来。2018年两会期间,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接受采访时,曾形象地说:“那些培训机构炫耀的培训成绩单、广告、广告词,很多是‘鸡汤加忽悠’。鸡汤喝得众人醉,错把忽悠当翡翠,这是不行的。不听忠告听忽悠,负担增加人人愁。”
民进中央在提案中指出,虚假的教育培训类广告危害较大,轻则导致家长钱财受损,重则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由于涉及庞大的家长和学生群体,处理不当极易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加强教育类广告管理,整治广告乱象迫在眉睫。
提案认为,当前教育类广告管理存在缺乏体系化的法律规范,监管及审查工作有待强化等问题。提案建议在充分考虑教育特殊性的前提下,制定教育类广告的具体管理办法;政府相关部门要加深对教育类广告特殊性的理解,提高对教育类广告管理的重视程度;逐步建立健全传播教育类信息的正规渠道。
提案建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类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将教育政策变化和各类教育信息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发布。加强与社区、学校和家长的联系沟通,增强各类教育信息的透明度,提高广大学生和家长对不良教育类广告的抵制能力。
据了解,2018年教育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切实整治校外培训机构。2月下旬,教育部会同原国家工商总局等4部门发布《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展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审批登记、培训行为、市场监管等作出规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8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职,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教育培训类广告,取得显著成效。如北京某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网站上发布含有“官方指定委培中心”“签约保障通过”等内容的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被原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区分局处罚;辽宁大连某文化培训学校发布含有培训效果用语、学生照片、高考成绩和录取院校等内容的广告,被原辽宁省大连市工商局处罚。
3月7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全国政协教育界别联组会上表示:“去年我们调研了全国40.1万所校外培训机构,其中有27.3万所机构存在违规,目前已经整顿了约20万所。”
教育是百年大计。正如民进中央提案所说,加强教育类广告管理,不仅需要国家和政府的规范管理,也需要每一位家长和学生提高对虚假广告的辨识力,从而形成合力,这样才能净化教育类广告市场环境,推动教育事业健康良性发展。
□本报记者 李 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