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群众教育消费安全感
民进中央的这份提案对近年来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违法教育类广告存在的问题看得准、提得及时,反映出民主党派对民生热点的关注。
随着市场需求不断增加,教育培训类广告乱象丛生,部分教育培训类广告内容虚假情况严重,特别是假学校、假机构、假教师、假职称、假头衔、假对接(如公务员面试培训对接所谓面试官)等,欺骗家长、害了学生,产生了恶劣影响,应当严格治理。
针对上述乱象,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不少教育培训类违法广告,市场监管总局以及不少地方的市场监管部门还对其中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起到了警示和威慑作用。
笔者认为,市场监管部门应综合运用《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守土有责、依法履责,该出手时就出手,对教育培训类虚假违法广告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通过执法办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等多种手段,提高当事人违法成本。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要与教育、住建、民政、公安等部门积极协作,加大培训指导力度,促使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展业,依法发布广告,形成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让人民群众有教育消费的安全感。
□刘慎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