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创建“四心工程”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访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戴鹏
近年来,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完善消费维权机制、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等措施,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效果显著。为此,笔者近日专访了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戴鹏。
主持人:请介绍“四心工程”的具体内容。
戴鹏:根据总局和重庆市局的工作部署,我们推动区政府出台《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通知》,明确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创建目标。具体做法是:
实施消费安心工程。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保主体合法、经营有序;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不定期开展市场检查,确保经营主体手续齐全、合法经营,营造安心消费环境。
实施消费放心工程。督促市场主体严把原料质量关,提高产品品质;引导经营者落实消费安全责任,增强质量安全意识,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加强经营者自律建设,落实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问题商品召回和退换货等经营制度,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实施消费信心工程。建立完善风险评估、快速检验、比较试验、抽查检验和依法公开发布等风险防控制度;加强信用监管,积极探索大数据运用分析评估,强化社会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推动落实黑红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警示等管理制度,树立和提振消费信心。
实施维权省心工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落实首问责任和赔偿先付制度,逐步推行无理由退货制度,促进消费纠纷及时和解;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依托“互联网+”积极推进互联网、手机App等受理消费投诉,逐步实现对消费纠纷的网上接受、调解、跟踪督办,推动跨区域、跨境消费纠纷在线解决;全面推行有效投诉当场登记处置,确保消费者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主持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目前取得了哪些成绩?
戴鹏:截至目前,我局根据创建条件和标准,已成功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57个,其中放心消费街区(商圈、景区)2条、放心消费市场(商场、超市、4S店)5个、放心消费经营户(网店)50个。
主持人: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中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戴鹏: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营造放心消费环境。2018年,我们坚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共检查各类大型专业市场、商场等近5000家,查处各类违规违法案件约490件;扎实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组织对成品油、电动自行车、珠宝黄金、服装、电线电缆、肥料、汽车配件、烟花爆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等10余类商品抽检393组,不合格88组,合格率77.6%,较上年上升3个百分点,商品质量稳步提升。
规范消费维权机构,推动维权社会共治。我们通过在各大中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规范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积极引导经营者健全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商品进(销)货记录、不合格商品退市、经营者首问、线下无理由退换、赔付先行等制度,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目前,我局建立89个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畅通首问责任制和赔偿先付制度的绿色通道,指导13590户经营户建立自律制度;在各乡镇(街道)设立消委分会,在赶场所在地的社区或行政村设立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60个,其余341行政村和社区设立12315联络员,使全区大中企业、乡镇街道、社区及行政村实现消费维权全覆盖,全面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提高消费维权水平,全力化解消费矛盾。我局组建了专门的执法检查队伍,不定期检查、抽查消费品质量,加强培训,提升消费维权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高质量处理消费纠纷。2018年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1%,投诉同比下降6%,12315平台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593件、消费维权服务站处理消费投诉431件、消委会受理消费投诉924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6.61万元,及时处理率100%,消费者满意度达98%。
□本期主持人 文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