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9年04月25日 A9 版)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京工商朝处理字〔2019〕第8号行政处理决定书已经依法作出了撤销北京东方朝晖经贸有限公司2012年7月6日和2012年9月7日变更登记的决定。该单位逾期未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我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局于2012年9月7日核发的北京东方朝晖经贸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号为110105000922171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5日